中高齡者就業專法有矛盾!? 專家:加深年齡歧視
資料來源:華視影音 2025年5月16日
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政府鼓勵中高齡者回歸職場,設立中高齡就業專法,保障中高齡者的就業權益。不過就有學者點出,專法嚴格禁止雇主年齡歧視,但卻也通融雇主可以「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」等方式聘用中高齡者,變相加深「中高齡只適合兼職、打零工」的迷思。專家表示:「其實有許多65歲以上的求職者,更願意勝任全職工作。」
打開網路,搜尋關鍵字,找找適合中高齡者的職缺,不少人力銀行都有設置專區,點進網頁裡頭,會發現不少工作機會,不過魔鬼藏在細節裡。仔細一看,工作性質,兼職兼職,還是兼職,許多輪班制,以時薪計算,有的還是半日班,可能一天實際工作只有4小時。
我們好不容易搜到全職的職缺,可是工作內容是醫院病房的清潔作業,月休8天,薪水兩萬8千,這樣的待遇,你願意做嗎?事實上,這樣的工作性質與待遇,屬於次級工作,看看鄰國日本,老年就業人口有25.7%,看似比例高,但多數仍是次級工作,學者認為,台灣要引以為戒,不應該直接效法,否則變相助長,「中高齡者就只能兼職」的迷思。
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當中,嚴格規定雇主禁止對員工年齡歧視,而這條法也通融,65歲以上者,可以「定期契約」聘用,也就是臨時性,短期性,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,這可跟勞基法中,主張「不定期契約」對勞工進行保障的理念,互相矛盾。
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:「那這樣等於是在對外界宣示,65歲以上的人,你就可以用臨時性的工作給他就好,你不見得一定要給他,不定期契約的工作,那這東西感覺就會有一種,感覺上,立法者就有刻板印象,他就覺得,銀髮族就只適合做這樣的工作,甚至有人說,有總比沒有好,那當這樣的情況下,等於是你承認,年齡歧視是不可避免的,所以我們在法裡面,就把這個東西合法化,或是正常化,我覺得這是一個,很弔詭的立法。」
根據調查,其實有許多65歲以上的求職者,願意勝任全職工作,甚至希望是穩定高薪的工作,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:「如果我們認為它不好,我們應該想盡辦法,政府要想盡辦法,讓這個東西導正回來,可是,不是說,普遍存在的,因為年齡歧視存在的現象,把它給合法化,把它給正當化,我覺得這是我看到專法,讓我覺得,滿擔心的一部分。」
然而,法律中的「定期契約」卻像是一刀砍,變相排除許多可能性,甚至顯示,立法者認為,65歲以上求職者,只適合做零工,專法原本是美意,但無形之中,恐怕也加深,大眾對中高齡者就業的,刻板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