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編制首部腦機介面研究倫理指引

資料來源:新華社

記者從科技部獲悉,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人工智慧倫理分委員會近日編制了《腦機介面研究倫理指引》,系我國在腦機介面研究領域的首部倫理指引,明確開展腦機介面研究應確保研究具有社會價值,應主要致力於修復型腦機介面技術,強調通過技術的發展服務公眾的健康需求。
  腦機介面是在大腦與外部設備之間創建資訊通道、實現兩者之間直接資訊交互的新型交叉技術,應用主要包括醫療健康、交流溝通、生活娛樂等方面,特別是改善神經性癱瘓疾病患者的運動、交流、感知功能。
  此次發佈的指引明確了“保障健康、提升福祉”“尊重被試、適度應用”“堅持公正、保障公平”“風險管控、保障安全”“資訊公開、知情保障”“支援創新、嚴格規範”六項基本原則,指出腦機介面研究應適度且無傷害,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輔助、增強、修復人體的感覺—運動功能或提升人機交互能力,提升人類健康和福祉;對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其它有效治療手段的罕見病,可在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醫療器械、臨床研究等相關規定的條件下,經充分知情同意,開展腦機介面創新產品的臨床試驗。
  指引強調,在人體上開展腦機介面研究,應根據《涉及人的生命科學和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》等相關法規申請並通過倫理審查,需根據手術植入物、有源植入物指導原則和相關標準,進行安全性和有效性充分驗證,包括提供生物相容性檢測報告、型式檢測報告、大動物安全性有效性報告等。
  指引還進一步明確了開展腦機介面研究的一般要求,強調開展腦機介面研究需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遵循國際公認的倫理準則,以及科學共同體達成的專業共識和技術規範。不得通過腦機介面研究進行非法活動、侵害他人合法權益、破壞社會穩定。不得散播與腦機介面實際效果不符的虛假廣告資訊。
  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人工智慧倫理分委員會組織鵬城實驗室、北京大學、浙江大學等多家單位開展指引起草編寫工作,編寫過程中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腦機介面研究涉及的個人隱私、資料資訊、知情同意等方面的要求進行了系統梳理,廣泛徵求了來自高校、科研機構、企業的意見建議,經過多輪修訂而成